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是经教育部批准、由北京师范大学和珠海市人民政府共同举办,按独立学院的机制、模式办学,进行本科层次教育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校的教学组织和管理由北京师范大学负责。
一、招生专业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培养方向 |
年度招生计划 |
学费(元/年) |
专业咨询电话 |
110310S |
文化产业管理 |
会展策划与经营、文艺经纪人 |
60 |
16500 |
0756-6126687 |
050412 |
表演 |
节目主持人 |
55 |
19500 |
0756-6126687 |
戏剧影视表演 |
50 |
0756-6126735 |
050423 |
影视学 |
影视编导、摄像、戏剧影视文学 |
80 |
16500 |
0756-6126687 |
050409 |
舞蹈学 |
舞蹈教育 |
40 |
19500 |
0756-6126735 |
二、招生省份及分省招生计划
详见北师大珠海分校招生信息网(http://zsb.bnuep.con通知
三、报考条件
见《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2007年艺术类招生章程》
四、报名
1、报名流程:现场填写或网上下载填写《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报名表》(简称《报名表》)——验证——缴费——领取准考证
2、确认资料:本人学历证明、身份证(或户口本、护照)原件及复印件以及考生参加户籍所在省份高考报名后由各省招生办公室统一制作并发放的《XX省(市、自治区)2007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准考证(报考证)》。
3、考试费用:
文化产业管理专业:初试100元、复试100元,合计200元。
表演专业、影视学专业、舞蹈学专业:初试100元、复试100元、三试100元,合计300元。
五、专业考试
1、考试要求: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专业考试准考证、考生参加户籍所在省份高考报名后由各省招生办公室统一制作并发放的《XX省(市、自治区)2007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准考证(报考证)》,按指定地点、时间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
2、考试时间和地点
城市 |
报名、考试地点 |
报名时间 |
考试时间 |
考试专业(方向) |
南昌 |
江西师范大学
联系人:杨琴13326610302 |
2月24-25日 |
2月26-27日 |
1.舞蹈学
2.表演(戏剧影视表演) |
北京 |
北京师范大学
联系人:刘宏伟13798958198 |
2月24-28日 |
3月1-6日 |
1.文化产业管理
2.影视学
3.表演(节目主持人、戏剧影视表演)
4.舞蹈学 |
青岛 |
青岛市八大关宾馆(南区山海关路19号
联系人:刘宏伟
13798958198 |
3月8-9日
|
3月10日-11日
|
1.文化产业管理
2.影视学
3.表演(节目主持人、戏剧影视表演)
4.舞蹈学 |
沈阳 |
辽宁大学(崇山校区)
联系人:刘宏伟13798958198 |
3月13-14日 |
3月15-17日 |
1.文化产业管理
2.影视学
3.表演(节目主持人) |
珠海 |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
联系电话:0756-6126687 |
3月19—23日 |
3月24—25日 |
1.文化产业管理
2.影视学
3.表演(节目主持人、戏剧影视表演)
4.舞蹈学 |
3、考试内容及分值
专业名称及总分 |
试别及分值 |
内容及要求 |
文化产业管理
总分250分 |
初试(100分) |
面试:1、编讲故事;2素质测试(口试);3、才艺展示:有代表性的个性才华展示 |
复试(150分) |
笔试:文化知识、文艺常识与命题作文写作 |
影视学
总分300分 |
初试(100分) |
面试:1、自我介绍;2、文艺常识;3、才艺展示(朗诵、歌唱、舞蹈、曲艺、器乐演奏等,所需道具自备) |
复试(100分) |
面试:1、编讲故事;2、编演小品 |
三试(100分) |
笔试:作品评析(指定的影视作品分析) |
表演
总分100分
(只计算三试成绩) |
节目主持人方向 |
初试(100分) |
1、语言表达(自我介绍);2、朗诵(自选、自编一段讲演词、或自选散文、诗歌、寓言、小说片段等,时间限在2分钟内) |
复试(100分) |
1、指定文稿朗读;2、命题小品表演 |
三试(100分) |
1、指定话题讲述(根据主考教师出题进行);2、艺术综合条件(语言、形体等)会试;3、艺术特长展示(经主考教师同意,可进行小品、歌唱、舞蹈、艺术体操、曲艺、器乐演奏等表演。所需道具自备) |
戏剧影视表演方向 |
初试(100分) |
1、朗诵(自选散文、小说片段、诗歌或寓言一篇,时间限在3分钟内);2、命题表演 |
复试(100分) |
1、声乐(民族、通俗、美声,任选其一,无伴奏);2、形体(自编舞蹈、武术、体操,任选其一);3、表演(根据主考教师出题进行) |
三试(100分) |
1、朗诵(散文、小说片段、诗歌或寓言一篇);2、命题小品表演(主考教师出题);3、艺术特长展示(经主考教师同意,可进行歌唱、舞蹈之外的其他艺术特长展示),口试与录像 |
舞蹈学
总分300分 |
初试(100分) |
1、舞蹈表演(中国舞);2、舞蹈基本功测试(柔韧、旋转、弹跳、技巧展示) |
复试(100分) |
1、舞蹈基本功测试(柔韧、旋转、弹跳、技巧展示);2、摹仿能力测试;3、教学能力测试(中国舞) |
三试(100分) |
1、舞蹈表演(中国舞);2、口试 |
六、录取原则
见《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2007年艺术类招生章程》
七、毕业及就业
见《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2007年艺术类招生章程》